开展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丽卫函〔2019〕2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目前开展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向社会公示。

 

序号 医疗技术名称 项目类型
1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2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3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国家级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4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浙江省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5 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浙江省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6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浙江省限制临床应用技术

 

主管部门:医务部;联系电话:0578-2285102。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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