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院智慧医院建设,以智慧党建为引领的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驾马车为抓手,落实《丽水市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全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安全为目标。现我院将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级服务相关内容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电子病历五级评级服务

在本建设阶段,派专人专组进驻医院,与信息中心、质管处、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科室一起对照电子病历五级评审相关条款要求,梳理当前存在问题、逐一找到解决办法,并一一落实到具体执行人。

1.电子病历评级调研分析服务

根据2018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标准要求及医院实际情况,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并提供调研分析报告,指导医院整理整改内容及方案。

2.电子病历评级标准解析服务

本次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根据电子病历评审要求进行:

(1)针对不满足电子病历评审的功能点或流程提供改造建议方案;

(2)参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流程的讨论、分析,提供改造建设建议;

(3)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与电子病历评审要求之间的差距进行差异化分析,让医院对改造建设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有更清晰的认识;

(4)提供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需求分析;

(5)提供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建议方案;

(6)协助院方拟定电子病历评审系统功能改造计划(时间节点),监督落实情况;

(7)为医院管理部门、信息中心、临床业务科室提供政策及标准解读服务;

3.电子病历评级评测上报服务

为医院在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的数据上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指导;

培训、指导上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培训、指导上报数据整理与核对。

4.电子病历评级文审咨询服务

指导院方相关科室、厂商完成电子病历评级实证材料的准备包括系统功能截图和数据质量,包括:

(1)实证材料整理要求、注意事项培训与指导;

(2)大规模排查数据质量(紧密围绕一致性、整合性、及时性、完整性)

(3)实证材料整理计划安排;

(4)实证材料的审核。

5.电子病历评级培训服务

安排院方相关科室针对电子病历评级相关功能性要求、注意事项的培训。

6.电子病历评级模拟实证服务

按照电子病历测评文审材料及医院现场进行模拟评测,包括:

(1)自查医院所列功能的前级功能,确认均完全实现。列表声明这些项目的前级功能全部实现;

(2)针对所申报等级给出对应级别的基本项、选择项内容的实证。实证内容包括:系统截屏、统计数据、方案说明与场景描述。

(3)审查提交内容是否满足要求,对于有疑问的项目,可要求医院给予说明。

(4)现场核实实证内容的一致性并做记录、存档。

(5)对于申报5级的医院抽查前级内容的实现情况并记录、存档。

7.电子病历评级现场查验咨询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供应知应会文档,协助院方指导各厂商完成各自系统中涉及电子病历评审重要内容的操作手册,指导评级培训工作,协助院方完成迎接现场评审准备工作。

(二)咨询与服务管理

1.咨询服务方式

(1)根据医院需要,对医院进行电子病历评审的IT整改工作提供咨询指导;

(2)按照电子病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的定位诊断,参照医院管理的需求和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制定基于电子病历标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方案,信息系统改造实施方案建议,并全程协助医院完成电子病历评审工作;

(3)提供与电子病历评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实施建议,协助医院开展内部模拟评审工作;

(4)提供以下咨询服务流程:

2.咨询服务内容

(1)工作范围

依据医院要求,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小组以医院现有系统为基础,工作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电子病历评审咨询:为医院进行电子病历评估的规划咨询,经过现场调研、业务分析,将医院目前信息化水平对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进行能力分析,对比评估标准,定位医院信息化问题,提出电子病历评估信息建设路线图。并协助医院对相关信息系统实施改造提供参考意见和方案,直至满足电子病历评审要求。

(2)管理要求

成立符合医院工作需求的咨询服务工作组;

1)电子病历评审咨询服务过程中,在院方指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下完成评审各阶段咨询服务工作。

2)文档管理:文档是保证项目的实施连贯性的重要保证,提供完善的咨询服务文档,并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有效的管理,协助院方对项目整体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服务要求

(一)根据医院目前情况,制定详细评级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目标。

(二)合理配置人员,需要有经验的咨询人员并辅导相关医院通过电子病历5级评审。

 

三、洽谈资料(一正一副)

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洽谈资料(一正一副)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理的建设方案

(三)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经营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报价清单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 9月7日17:00 前将调研资料邮寄或送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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